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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-02-11 21:16 来源:公告
阳光城2月11日晚公告,公司于2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通知,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已达1%,且阳光集团告知:其将以阳光集团为主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成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。注:公司此前曾披露,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拟自2018年10月12日起在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%、且不超过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