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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-07-02 08:53 来源:公告
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已受理公司仲裁申请,请求被申请人(普莱德五名原股东)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金额共计26.45亿元(其中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应支付10亿元,宁德时代应支付6.08亿元,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支付6.35亿元,福田汽车应支付2.64亿元,青海普仁智能科技研发中心应支付1.32亿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