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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、苏州市11月起提高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

时间:2018-11-02 14:30   来源:概念股票网

浙江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称,向各城市燃气企业(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)销售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.19元调整为2.85元,下浮不限;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,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。苏州市物价局通知称,市区非居民用、其他(公用事业)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统一上调0.56元,疏导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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